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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银行及旗下理财子公司被罚!

2022-09-29 2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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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理财业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6月2日,中国银行、中银理财、光大银行、光大理财收到银保监会罚单。其中,中国银行、中银理财被银保监会合计罚款660万元,光大银行、光大理财合计被罚830万元。

银保监会此前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曾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进行明确规定。

银保监会披露的罚单显示,中国银行理财业务因“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00万元。

银保监会官网截图

光大银行理财业务因“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托管机构未及时发现理财产品集中度超标”“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要求,操作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400万元。

银保监会官网截图

同时,中国银行旗下理财子公司中银理财和光大银行旗下理财子公司光大理财,因理财业务违规,分别被处以460万元、430万元罚款。

银保监会官网截图

银保监会官网截图

中银理财6项违法违规行为具体为:

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

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

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杠杆水平超标;

同一合同项下涉及同一交易对手和同类底层资产的交易存在不公平性;

理财产品投资资产违规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

理财公司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不符合监管要求。

光大理财5项违法违规行为具体为:

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

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

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

使用第三方移动办公平台存在风险隐患,信息系统管控有效性不足;

理财产品宣传不一致不准确。

(中国银行保险报)

责任编辑: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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